【宅男財經|律師面對面】近日,網傳廣東佛山天御江畔小區一業主將住房裝修得疑似“骨灰房”,引發網友關注。
3月13日晚,佛山市南海區里水鎮政府相關人員向媒體回復稱,經核查,涉事房屋不存在存放骨灰情況,網傳“房屋改造骨灰房”言論不屬實。設計圖顯示,房屋有部分區域規劃為“佛堂”。此外,涉事房屋業主公開承諾房屋僅自主使用,不從事任何經營性活動,不作存放骨灰等用途。
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玉臣表示,從銷售的角度,把規劃為住房的商品房作為“骨灰房”進行銷售,違反了規劃用途,屬于違法銷售。其次,從業主自身改造的角度,雖然房子是業主自己的,但是商品房的用途也應當遵守房屋買賣合同以及相關的規定。如果把商品房用作“骨灰房”,可能會違反相關約定,比如業主公約、房買賣合同或者其他規定,而且有悖公序良俗,其他業主或者鄰居也有權要求恢復原狀。
王玉臣稱,對于“骨灰房”的處理,需要綜合考慮法律法規、物業管理以及社會文化的因素,與此同時相關立法也要進一步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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