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經緯5月6日電 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ST新潮或公司)6日晚公告,當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“中國證監會”)的《立案告知書》(證監立案字0042025005號)。
據《立案告知書》,因未按規定期限披露定期報告(2024年年報)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等法律法規,2025年5月6日,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。
公告稱,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,并嚴格按照規定及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。
ST新潮4月30日盤后公告,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。因定期報告涉及的部分財務信息需要進一步補充提供,公司預計無法在法定期限內(2025年4月30日)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。因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經審計的2024年年度報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,根據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》相關規定,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。若公司股票在停牌2個月內仍無法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,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。
公告指出,年審會計師團隊在美國公司現場審計的三周時間里,公司積極配合審計要求,竭盡全力推進2024年度審計進程。但是因時間過于緊迫,所需材料細致且復雜,部分材料包括審計所需的詢證函回函,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全面收集。因此,公司正按照審計要求進一步補充提供前述資料。公司將盡快催促公司客戶完成回函,以便補充審計所需重要依據,爭取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盡早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報告、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。
中新經緯注意到,ST新潮近期連續更換審計機構,此前剛聘任2個月的審計機構中瑞誠辭任。
1月27日晚,ST新潮公告,擬聘任中瑞誠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以下簡稱“中瑞誠”)為2024年度審計機構。公司原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為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以下簡稱“中興華”)。中興華自2022年起連續為公司提供財務和內控審計服務,2023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意見為標準無保留意見,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為否定意見。公司董事會尊重中興華的獨立判斷,但是對于中興華出具的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》相關否定意見所涉及的內容和依據,董事會有不同的意見。董事會認為2023年度公司內部控制各項措施已得到較為有效的執行,不存在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。公司已提前與中興華溝通不再續聘事項,未收到其針對該事宜提出的任何書面異議。
據公司3月14日晚公告,當日收到中瑞誠《關于無法承接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審計業務的工作函》,因在雙方溝通過程中,中瑞誠發現所需工作量及專業勝任能力超出擬承接時的預期,鑒于中瑞誠現有人力資源和工作安排的實際情況,預期無法按期完成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告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。綜合考慮上述因素,中瑞誠正式向公司提出辭任申請,明確其無法承接公司2024年度審計業務。
3月20日晚,ST新潮公告,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(臨時)會議審議通過了《關于聘任202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》,公司擬聘任立信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為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。另據公司4月7日晚公告,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《關于聘任202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》。
公司官網介紹,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于1985年,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氣的勘探、開采及銷售為核心業務的能源企業,于1996年11月在上交所上市。
二級市場上,ST新潮4月30日收報3.21元,當日漲幅1.26%,目前公司總市值218.3億元。(中新經緯APP)